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就业促进法》规定,职业转换补贴包括转岗培训费用、生活补贴以及一定的就业补贴,但该法并未明确规定职业转换费用是否与失业补偿金相互涵盖。然而,根据实践经验,职业转换费用与失业补偿金应视为独立的救济手段,相互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1.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参加职业转换的劳动者,提供转岗培训、生活补贴和就业补贴等扶持措施; 2.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基本生活费和再就业培训费。 综上所述,职业转换费用与失业补偿金应视为独立的救济手段,二者之间不存在涵盖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