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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学校强制接种新冠疫苗是否违法?
释义
    新生儿接种疫苗时需注意以下情况:患感冒或发热的宝贝接种疫苗可能导致体温升高或加重疾病;患传染病或未度过检疫期的宝贝接种疫苗易发生不良反应;有过敏体质、癫痫、佝偻病的宝贝接种疫苗需谨慎;患肾脏疾病、肺结核、心脏病、皮肤病等的宝贝接种疫苗可能加重病情;但先天性心脏病宝贝只要心脏功能好可打疫苗;宝贝不舒服时可暂时不打疫苗,待症状好转后再补打。
    法律分析
    有关收养的新生儿接种疫苗,一般正在患感冒或因其他疾病引起发热的宝贝,这时接种疫苗会使体温升高,或诱发和加重疾病。◇患传染病后正处于恢复期或有急性传染病接触史而又未度过检疫期的宝贝,若这时打预防针容易发生不良反应,或使原有的病情加重。◇有哮喘、湿疹、荨麻疹及过敏性体质的宝贝,打预防针后容易发生过敏反应,尤其是麻疹疫苗特别是打麻疹活疫苗,或白、百、破混合制剂等致敏原较强的预防针,更容易产生过敏反应;有癫痫和惊厥史的宝贝打预防针,尤其是打乙脑或百日咳、白喉、破伤风混合制剂,易发生晕厥、抽风和休克等;有严重佝偻病的宝贝也不宜用骨髓灰质炎活疫苗(小儿麻痹糖丸疫苗)。◇患急慢性肾脏疾病、活动性肺结核、严重心脏病、化脓性皮肤病和化脓性中耳炎的孩子,打预防针后可出现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使原有的病情加重,影响宝贝的康复。必须指出的是,宝贝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只要心脏功能好的照样可以打预防针。◇若宝贝正处于不舒服,有呕吐、腹泻和咳嗽等症状时,在征得医生的意见后,可暂时不打预防针,待症状好转后再补打。
    拓展延伸
    学校强制接种新冠疫苗:法律与个人权利的边界
    在学校强制接种新冠疫苗的问题上,法律与个人权利之间存在一定的边界。根据法律规定,学校有责任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在面临公共卫生威胁的情况下,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例如强制接种新冠疫苗,以保护整个校园社区的健康。然而,个人权利也应受到尊重。尽管有些人可能对接种疫苗持有不同的观点,但必须在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之间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因此,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充分考虑科学证据、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的平衡,确保公正、合理和透明的决策过程。同时,提供充分的信息和教育,以增加对疫苗接种的理解和接受度,有助于减少争议和冲突的发生。
    结语
    在学校强制接种新冠疫苗的问题上,法律与个人权利之间存在一定的边界。学校有责任确保校园社区的健康与安全,但个人权利也应受到尊重。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确保公正、合理和透明的决策过程。提供充分的信息和教育,增加对疫苗接种的理解和接受度,有助于减少争议和冲突的发生。让我们共同努力,保护社区健康,平衡法律与个人权利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七章 疫苗上市后管理 第六十一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上市后评价或者直接组织开展上市后评价。
    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严重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疫苗,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注销该疫苗的药品注册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二章 疫苗研制和注册 第十四条 国家根据疾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制定相关研制规划,安排必要资金,支持多联多价等新型疫苗的研制。
    国家组织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科研单位、医疗卫生机构联合攻关,研制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章 疫苗流通 第三十五条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供应疫苗。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接种单位供应疫苗。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接种单位供应疫苗,接种单位不得接收该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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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21: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