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具体费用:一是房屋赠与: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契税:按房价3%缴纳、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二是买卖过户: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税率5.55%,由卖方缴纳。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增值税;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则免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或者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三是继承: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