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区别:雇佣关系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雇佣关系中报酬是根据市场劳动力的价格结合相应的行业标准确定,承揽关系的劳动报酬是基于自身的技能或生产规模,原材料的价格等确定;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