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天津非本市户籍买房限购政策 天津非本市户籍买房限购政策如下: 1.外地户籍和成年单身人士(包括未婚、离异)限购第二套住房。即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滨海新区不限购。 3.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天津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二、天津非本市户籍买房要准备什么材料? 天津非本市户籍买房要准备以下材料: 1.居民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人家庭情况申报表》。 2.家庭成员有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需提供军(警)身份证件代替身份证; 3.未成年子女无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替代; 4.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的,还需提供在天津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三、天津限贷政策 天津限贷政策如下: 1.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