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网络嫖娼未遂,报警会被拘留。 网上约嫖是否违法首先要看是否构成卖淫嫖娼违法行为。卖淫嫖娼行为的构成要件应包括以下方面: 1、发生在不特定的异性或同性之间; 2、以金钱或财物为媒介进行交易; 3、发生性关系。 嫖娼,是指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属于违法行为。嫖娼容易传染性病,如梅毒、乙肝、艾滋病、丙肝、尖锐湿疣、淋病等各种性传播疾病。嫖娼现象具有深刻而复杂的社会原因,首先,不和谐的婚姻生活促使一部分人通过嫖娼满足性欲。人们在异乡经商、打工、求学、旅游等,有可能不顾忌伦理和舆论,以嫖娼作为性欲释放的方式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 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15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嫖宿不满14岁幼女的,依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强奸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