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关于献血的年龄规定,世界各国规定不一致,我国各省、市的规定也有一些差别。根据法律规定18周岁的我国法定的完全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限,无偿献血是公民的自愿行为,需要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人来决定,献血法规定18周岁为无偿献血的最低年龄,与我国其他法律规定一致。考虑到我国公民的体质状况和各地的作法,法律规定55周岁为无偿献血的终止年龄。但法律规定的终止献血年龄,只是法律上的一般规定,并不是超过终止年龄的不允许献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