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是否有继承权,与抚养权有何关联? |
释义 | 子女无论是否拥有抚养权,都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等。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即使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然而,子女可能会失去继承权的情况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等。然而,离婚并不是子女失去继承权的法定情形之一。 法律分析 一、没有抚养权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有继承权,离婚跟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都不会影响到子女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子女会因哪些行为失去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不代表孩子就不能继承遗产了,可是,父母如果认为自己也没有直接抚养孩子,或者出于其他各种因素,可以在遗嘱中把遗产给了其他人,但子女失去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并不包括父母离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抚养权的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离婚和抚养权归属问题不会影响子女的继承权。根据法典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只有继承人有严重违法行为,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才会失去继承权。父母离婚并不包括在子女失去继承权的法定情形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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