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了多年的孩子非亲生,能否向对方索赔? |
释义 | 养了多年的孩子非亲生,能否向对方索赔? 可以。发现自己的孩子不是亲生的,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其它一切费用。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如果男方亲子鉴定下来是非亲生子,可以要求女方赔偿此前支付的抚养费以及一定金额精神抚慰金,但必须通过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于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养子女一般是不可以继承生父母遗产的,但属于遗赠扶养的受遗赠人或遗嘱继承的继承人的。因为法律规定,继承的顺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协议优先;没有协议,有遗嘱的,遗嘱优先;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且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成立的,则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消失,即不具有法定继承权。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该内容由 方慧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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