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税收分类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各种税所进行的归类。即把相同或相似的税归为同一类,把不同的税归入不同类。它是研究税收特殊性和普遍性的一种方法,根据不同的研究需要和标准,可以产生不同的分类方法。税收分类,有利于研究税制结构和税收负担,有利于分析研究税制的发展演变过程,有利于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收入,有利于加强税收管理。税收分类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征税对象为标准,分为流转额课税、收益额课税、资源占用课税、财产额课税、与特定行为课税。 2.以课征环节为标准,分为生产环节征税、流通环节征税、分配环节征税、消费环节征税、投资环节征税与财产环节征税。 3.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4.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为价外税和价内税。 5.以税收的管理和支配权限的归属为标准,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6.以税收负担是否易于转嫁为标准,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