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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身声明书在哪开
释义
    单身声明书在民政局开。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如果是初审判决书,须出具原法院认定生效的证明) 丧偶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注有死亡时间的丧偶证明(丧偶证明由当地派出所或所在社区出具均可)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根据各地版式需求决定)。
    办理单身证明的程序如下:
    1、首先,这是一份未婚的介绍信,这是民政局证明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和最重要的公章的重要文件;
    2、将居委会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簿交给所在地民政机构;
    3、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将准备一份草拟表格填写,并填写他们的信息;
    4、向社区工作人员提交会议文稿、居委会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簿。员工将根据您提交的信息填写在线表格。
    综上所述,单身证明的开具并不复杂,主要是要跑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个对于外地买房者可能耗费的时间比较长。单身证明需要在自己的居住地的相关部门登记,这能够有效的登记我国的人口数量,统计我国婚姻的人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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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