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石家庄职工参保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参保单位按要求填报参保人员增加情况报告表。 二、石家庄职工参保登记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十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 三、石家庄职工参保登记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冬季)—17:30;14:30(夏季)—17:30 四、石家庄职工参保登记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27-B号省招大厦3楼企业养老保险大厅1号窗口或4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大厅1-6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