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些重疾险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为既往患有主动脉病史的人提供保险理赔。然而,是否拒赔要根据具体保险合同条款而定。如果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了此类情况不在理赔范围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但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2. 《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公司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3. 《合同法》第二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义务。 4. 《合同法》第二百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条件加负或者变相加负。 6.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七条:保险合同的条款应当符合保险业务的特点和保险条款的通行做法,明确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保险公司、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7.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是否拒绝为既往患有主动脉病史的人提供保险理赔,要根据保险合同条款而定。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拒绝理赔。此外,保险公司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