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公司是否有对主动脉疾病的特别检查要求?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公司在标准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保险金的给付条件等内容。如果公司要求特别检查,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公司无权要求被保险人进行特别检查。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合同自愿原则。合同订立自愿,公平原则。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标准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保险金的给付条件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不得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前进行体格检查等特别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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