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订1年中途可以辞退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合同签订1年中途可以辞退吗 可以,但用人单位需要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相关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签一年提前离职会怎样 劳动合同签一年提前离职的规定: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3.劳动者急辞工的,一般不需要给予用人单位赔偿,但因急辞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给予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单方解除)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均无过错)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性裁员)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满不续约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破产、吊销营业执照、关闭、解散)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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