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北省施工合同备案期限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施工招标工程必须依法进行,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出时报备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果招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要求招标人进行改正。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还需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合同备案。办理合同备案需要提供多份文件和材料,包括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中标文件等。 法律分析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一般是7天内完成办理。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申请办理合同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收取原件4份,此表要到政务中心窗口领)。 2、全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不少于2份,留存副本1份,建议签订施工合同使用统一格式的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及电子数据,(收取包括招标文件制式文本和招标控制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 4、中标人的商务标和中标价及电子数据(收取包括商务标和中标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数据1份)。 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收取工程预算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 6、实行担保的工程,需提交双方的担保保函;(查验原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1份)。 8、《办理建管手续联系单》(查验原件,收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9、中标通知书(收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注: 1、招标工程不提供第5项资料 2、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工程不提交3、4、9项资料; 3、不试行担保的工程不提交第6项资料; 4、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工程不提交第7项资料。 5、这里电子数据是需要刻光盘上交的。 根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结语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一般是7天内完成办理。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根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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