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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派出所不给伤情鉴定书应该如何去
释义
    派出所不能出具伤情鉴定书。派出所只能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伤情鉴定是公安机关在受案以后对法医下达的一种委托书。委托法医部门鉴定当事人的伤情。
    公安机关不出具伤情鉴定委托通常有两种情况:
    1.是因为当事人伤情明显属于轻微伤,不够轻伤或以上。
    2.公安机关对事情还在调查,尚未立案。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不属于,当事人家属可以明确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就会给当事人下达鉴定委托书的。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可以找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中从事法医临床鉴定的机构,自己委托鉴定机构出具伤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
    但对于派出所不按规定给受伤人开具伤情鉴定委托的行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检察院进行反映,也可以进行行政复议。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鉴定意见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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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7:4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