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兰州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在哪办理 |
释义 | 一、兰州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在哪办理 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新能源大厦E座兰州市人力资源谷2楼1-6综合受理窗口 二、兰州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法定依据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依据描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2、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依据描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法律依据:《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依据描述:参保单位应每年统计上年度本单位及参保人员的工资总额,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新设立的单位及新进工作人员的单位,应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申报人员变更的同时,一并申报工作人员起薪当月的工资。 4、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依据描述: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5、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依据描述: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