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建筑工程挂靠? |
释义 | 建筑业企业挂靠,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自然人为挂靠人。 挂靠的认定标准为: 1、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其他建设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 3、专业分包合同的发包人不是工程总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 4、施工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负责人一人以上,未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5、实际施工总承包人、专业承包人与施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工程支付关系; 6、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有关资料的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证明等其他。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应严格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严禁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此类行为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安全有重大隐患,造成严重亏损,如果一旦发生纠纷,被挂靠企业则成为被告,挂靠企业逍遥法外。所以在建筑行业中历来被我国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所禁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现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按照规定进行认定,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 (一)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至(九)项规定的情形,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的。 该内容由 何竹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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