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出所的全称其实就是公安局派出所,因为老百姓都知道它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隶属于公安局,久而久之就省去了公安局,直接称为派出所、其实以前是叫过公安所的。 派出所和公安局的区别如下; 在我国,县一级公安机关是最基层的,包括县级市、县、旗以及有些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局。派出所并不是一级公安机关,它是县级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是该派出公安局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派出所不象各级公安机关一样隶属于同级的人民政府,不是该人民政府的一个直接组成部分。镇、区、乡人民政府都无权管辖派出所,派出所只接受派出它的公安机关的领导。 派出所都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制宣传; (2)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工作; (3)户口和身份证管理; (4)管理旅馆、刻字、印刷复印、信托、寄卖、典当、废品回收等特种行业; (5)管理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6)监督考察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和监外执行的罪犯; (7)调查处理治安案件,有权给予警告、50元以下罚款,有权没收违法人的违法工具、违法所得到的财物和违禁品; (8)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对一般刑事案件可以现场勘验,传唤、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收集证据等。 派出所绝对没有给你50元以上罚款、拘留和劳动教养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