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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跟员工约定培训不合格则需要走人且没有工资,这样企业有什么风险吗?
释义
    员工接受了公司的安排,即使培训不合格也是需要支付工资的。《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规定入职3天内离职没有工资,但未签合同,这样有何风险?
    没有书面确认就等于没有协议,风险就是要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任何协议约定都最好以书面形式体现出来,并且保存好相关资料档案,以免发生纠纷时无证据证明。实践中往往许多败诉方存在的问题都是举证不能导致的,因此在办理员工入职甚至从招聘开始的每一个环节,都最好做到留档和证据保存。风险提示: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公司做的员工素质培训需要返还培训费吗?
    不一定,还需区分素质培训是否符合专项培训的条件。公司提供了专项培训的,员工违约要返还相应的培训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实践中,“违约金”通常是员工违约时返还相应的培训费。因此,实际上,要是出现上述情况的,员工是需要返还相应的培训费用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提供所有的素质培训后,员工都需要返还培训费用的。对于培训费用,是不能将普通、必要的职业培训与专项技术培训混为一谈的,应以实际为员工专项技术培训所支出的费用来约定违约金数额。因此,一般上的素质培训实际上并不需要返还培训费,只有公司提供了专项额外的素质培训,员工违约时,才需要返还相应的培训费。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违约返还培训费用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员工返还的培训费用,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风险提示:实际上,要是公司或员工对培训费用存在争议的,建议及时咨询劳动纠纷专业律师,尽快解决纠纷,对公司而言,无谓投入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死死揪着某个问题不放,其中投入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只能对公司的损失扩大增加。
    员工培训完就跳槽,需要赔偿多少培训费?
    员工培训完就跳槽,应该赔偿公司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公司出资为员工提供了专项培训的,员工培训完就跳槽的,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公司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按照法律规定,这里说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风险提示:需要注意的是:1、公司支出的费用,都必须是有凭证的费用,没有凭证,如没有发票、收据的,跳槽员工可以不赔偿或适当赔偿部分费用。2、出资培训,应该是非职业培训的专项培训,否则,员工跳槽,可不用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3、倘若公司与员工没有约定服务期限或违约金、返还培训费等事宜的,员工培训完就跳槽,是可以不用赔偿或适当赔偿部分费用的。4、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试用期员工,在培训完后就跳槽的,是不需要赔偿培训费用,只有正式员工跳槽才需要依法赔偿培训费用。
    员工提前离职需要赔偿公司培训费吗?
    在员工入职时,公司都会提供一系列的培训,有职业培训,也有素质培训,因此,公司往往会与员工就培训费用事宜作出约定,当员工提前辞职时,要返还相应的培训费用。但员工提前离职不是一定要返还或赔偿培训费用的,是否需要支付培训费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实践中,劳动合同有约定培训费用的,员工提前离职要求赔偿相应的培训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为员工提供了专项培训,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限及违约金事宜的,员工提前离职时,就需要赔偿公司相应的培训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培训费事宜的,员工提前离职是可以不用赔偿或适当赔偿部分培训费用的。风险提示:按规定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具体是指下列情形之一:1、委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代培学生;2、学历培训;3、能力培训,如外语等级进修,专业技术职称(晋级)培训,以及劳动技能培训等;4、出国或异地培训、进修、研修、做访问学者等,其费用包括各种学杂费、往返交通费、置装费和在外期间生活补贴。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公司要求提前离职员工赔偿培训费用的,必须出具有效的凭证,否则员工是同样可以不赔或适当赔偿。
    培训服务期约定的风险与防范办法有哪些?
    培训服务期约定风险防范:1、培训费用举证不能,费用构成不明确;2、混淆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上岗、转岗等培训;3、参加专业技术培训未约定服务期的,企业仍然无法主张违约金;4、为劳动者提供住房、汽车、户口迁移等约定服务期无效;5、试用期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无效;6、未充分理解培训服务期对劳动者离职制约的局限性。应对策略:1、注意留存培训费用的相关支付凭证,对发票、收据等进行规范管理,标注清楚;要求劳动者提交培训总结;2、明确约定培训费用构成,如交通费、住所费、伙食费、教材费等;3、对于单位提供其他房子、汽车等特殊待遇的,变通约定方式,如采用租赁形式,服务期满的,可免除劳动者租金;4、试用期内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5、培训费用过少,对劳动者离职无约束作用;6、采取新的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做法,如年薪,提供借款等。风险提示: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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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6: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