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派出所属于什么单位性质 1、派出所是属于行政机关。派出所是市、县公安局或相当于县级公安机关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关,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是多功能综合性的作战实体。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其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作出的行政行为都是代表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财产,保障公民权利,市、县公安局可以在辖区内设立公安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是市、县公安局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关。 第五条 公安派出所必须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并且在居民会议或者居民委员会会议上报告工作,听取人民的批评和建议。 二、派出所职责范围有哪些 派出所职责范围如下: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