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学籍,可以申请补办学籍。补办学籍流程,无学籍学生录入流程:学校填表,报辖区教育局;辖区教育局汇总后逐级上报,最终报至教育部;教育部查重后,通过的和不通过的(含不通过原因)学生即显示在辖区教育局的学籍账户中;辖区教育局账户通过学校提供的学生信息(含家庭信息)将通过的学生进行录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