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合同可撤销的时效如下: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后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存在重大误解后九十天内可以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后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发生后五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合同可撤销的时效分别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该内容由 张诗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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