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质押物范围包括哪些 |
释义 | 银行贷款房屋抵押范围包括: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机器、交通工具、其他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其他地上定着物、国有机器、交通工具、承包且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使用权。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质押物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抵押人所拥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2、抵押人所拥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置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使用权。《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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