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企业债权人的特征
释义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企业债权人的基本特征有:债权人对企业无控制权;债权人有固定收益的索取权;债权人的利息可抵税;债权人在破产时具有优先清偿权;以及可以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债务人履行。
    一、申请个人破产有什么条件
    申请个人破产的条件如下: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
    2、资产无法抵清债务或缺乏偿还能力。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总而言之,当一个人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的时候,法院是否受理,关键的因素是债权人对当事人的看法,法院审查时,会征求债权人的意见,如果当事人在债务无力偿还的时候,采取了消极的抵抗措施,甚至有能力偿还故意转移财产,甚至辱骂债权人,给债权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那么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二、破产债权是如何进行分类的
    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样一来,这种优先债权就演变成无担保的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4、代保债权,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一个企业的债务由保证人“作保”可提供偿债保障。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则承担连带责任。当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为企业偿还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迫偿。这样保证人与被担保企业就构成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所谓代保债权是指当保证人为破产企业偿还有关债务后,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便是代保债权,这种债权是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5、索赔债权,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再履行破产企业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损害。其损害赔偿数额为索赔债权,它是破产企业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三、公司裁员员工可以申请破产么
    对公司享有债权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公司破产的。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企业本身)、债权人(企业的债权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都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情形的,该劳动者毫无疑问对用人单位享有债权,属于职工债权人。因此,对用人单位享有债权的劳动者,是有权申请用人单位破产的。
    《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3: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