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按照基本薪资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合法嘛? |
释义 | 不合法,公司不按照实际薪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处置。经查证属实后,会要求公司补交。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就是说,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只有最低限制,上不封顶。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中规章,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薪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章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薪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这就是说,单位为个人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比例超过12的部分,将计入个人的薪资、薪金所得,按照规章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规章,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薪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薪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薪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薪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薪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薪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薪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公司不按照实际薪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处置。经查证属实后,会要求公司补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薪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薪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薪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薪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薪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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