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要约生效的正确方式是怎样的? |
释义 | 有下列生效要件: 一、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三、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四、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五、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一、单方承诺书的法律效力 单方承诺书的法律效力,要想单方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确定的期限即为要约中规定的期限。如果要约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人应当即时作出承诺;若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并到达要约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5、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二、带要约法律有效吗? 符合要约构成要件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要求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条件。 三、要约成立有哪些条件 要约成立的条件主要有: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法定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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