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契税退税情况如下: 1、增量房(新房)退房退还所交契税; 2、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双方取消交易后退还所交契税; 3、拆迁退税:纳税人如因房屋拆迁获得补偿的,凭拆迁协议退税; 4、增量房(新房)所纳契税时间在2016年5月1-2018年8月23日的,因营改增政策调整,契税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此时间内申报契税的部分纳税人可能需要退还部分契税,此类需要查看纳税人的契税票原件和全款购房发票原件确定。 需要提供全款增值税购房发票、契税税票、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注明持卡人姓名和开户行名称的储蓄卡。(以上证件各复印1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