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 劳动争议仲裁 调解法》规定, 劳动争议处理 的途径,包括以下几种:一、劳动者直接与用人单位协商;二、请求工会或者第三方协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三、申请企业 调解委员会 调解;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 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