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点: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独立地实施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实施的一切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完全,在法定范围内,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地实施民事行为;在法定范围之外,其民事行为能力有所欠缺,不能独立地实施民事行为。 3.无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指完全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原则上不能参加任何民事活动。 二、按照年龄划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按照年龄划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8-16岁。我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说在我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限是八岁,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区别在于: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还有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能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的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无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意志相符合的民事法律行为,和纯获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