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嘱可以撤销的标准: 1、只要立遗嘱还人活着; 2、没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是指遗嘱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进行的个人处分,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有效的法律行为,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的处分和处理其他事务的指示或者委托。如果当事人在立遗嘱后出现新的情况,不排除当事人有新的考虑会想要改变或者撤销遗嘱。因为遗嘱毕竟是法律赋予立遗嘱人的民事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