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规定沿街店面是否还要交卫生费 |
释义 | 国家规定沿街店面是否还要交卫生费?国家没有规定,主要由市政当局管理。有的地方要卫生费,补充城市环境卫生开支,有的地方不要卫生费由市政开支中出。所以国家对此没有要求,主要看地方市政局管理。例如地方的规定,《青岛市城市居民和单位缴纳公共卫生费办法》卫生费收费标准:第四条城市单位(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应设专人负责卫生责任区的清扫保洁,并达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单位将其卫生责任区委托保洁队代为清扫保洁的,经双方签订协议后,按每月每平方米六分的标准缴纳公共卫生费。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根据《青岛市城市居民和单位缴纳公共卫生费办法》规定:第一条根据《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等五区内居住的,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居民按每户每月七角的标准缴纳公共卫生费。第四条城市单位(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应设专人负责卫生责任区的清扫保洁,并达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单位将其卫生责任区委托保洁队代为清扫保洁的,经双方签订协议后,按每月每平方米六分的标准缴纳公共卫生费。第五条以领取政府生活补助费、抚恤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居民,免缴公共卫生费。第六条居民的公共卫生费由居民住所地街道办事处统一收取;委托保洁队代为清扫保洁单位的公共卫生费由保洁队所归属的街道办事处收取。收取公共卫生费应当使用由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据。第七条公共卫生费必须专款专用。街道办事处收取的公共卫生费用于清扫城市道路的民办保洁队员的工资支出和民办保洁队的保洁工具费用支出。街道办事处收取的公共卫生费的支出,要接受区财政局监督并应每季度将公共卫生费的收支情况表,报区财政局审查。第八条住宅小区的居民和单位缴纳公共卫生费,按本市住宅小区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各县级市、崂山区、黄岛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卫生费标准,按规定的程序请批准后执行。第十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一年十月一日起实施。以上内容是律师整理的关于国家规定沿街店面是否还要交卫生费的解答,通过以上知识大家能够有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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