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费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建设项目单位经费。建设项目单位经费是指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在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的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水电费、教育及工会经费、劳动保险费、养老基金、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待业保险基金、审计费、合同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会议费、董事会经费、业务接待费、消防治安费、采暖及防暑降温费、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养路费、竣工交付使用清理及验收费等日常经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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