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撤销权行使期限 |
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的撤销权行使的时间有90天、1年和5年,这三者是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的规定:如果所订立的合同存在撤销的事由,而且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当事人要主张撤销合同的,则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如果过了五年仍没有行使撤销权的,不管债权人是否知道该撤销理由,债权人的撤销权均消灭。 一、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可撤销合同行使撤销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而是应当适用除斥期间。 1.一般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因重大误解而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3.如果当事人受胁迫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4.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5.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合同撤销期限 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是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计算。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 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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