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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费师范生违约后果怎么处罚的?
释义
    公费师范生违约将计入人事档案,违约后需退还教育经费;未按协议任教需退费并交纳违约金;服务期未满按比例退还经费;解约困难,需特殊原因批准;选择公费师范需慎重考虑职业意愿和长期从教的决心。
    法律分析
    一、公费师范生违约后果,怎么处罚的?
    违约问题一共有三种情况,但是无论哪种情况的违约记录都将计入人事档案。
    1、因个人原因(因病休学等除外)中断学业,或未在培养期满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者,市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有权与其解除协议,公费师范生应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师范生公费教育经费。
    2、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要按规定退还师范生免费教育经费,并交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3、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未满6年的,根据服务期未满年限,按比例退还师范生公费教育经费和交纳违约金。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农村学校间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或进行交流。
    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违约退还和违约金。
    生源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还有权公布违约学生的不诚信记录,因此体友们在报考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在确定希望四年后成为一名人民体育教师之后再报考,千万不要因为大学四年有补贴各种政策比较优惠就盲目报考。
    二、公费师范生能解约吗
    公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免费教育师范生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教育师范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所以,解约不容易。
    因此在决定选择公费师范生之前一定要考虑长远,是否是自己想从事的职业,是否能坚持一直做下去,如果不是自己想要从事的职业就要果断的放弃,免得日后违约给自己带来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作为公费师范生,违约后果不容忽视。无论是因个人原因中断学业,未按协议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还是在规定服务期内未满足要求,都将面临退还教育经费和交纳违约金的处罚。违约记录将计入人事档案,并可能被公布,对个人信用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在选择成为公费师范生之前,应深思熟虑,明确自己的职业志向和是否能够坚守承诺。避免盲目报考,避免日后违约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已经取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颁发机构撤销相关证书;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他人串通,允许他人冒用本人身份,顶替本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指使盗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入学资格被顶替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恢复其入学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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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1: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