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部门设立需要哪些制度 |
释义 | 公司设立制度,需要在章程中记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设立公司需要哪些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2、工商登记。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3)公司章程;(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等。(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公司住所证明;(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法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2、你的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3、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你的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6、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哪个部门宣告申请公司设立无效 人民法院,即司法部门,公司设立无效是指已经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公司被人民法院确认自始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任何以公司名义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其发起人承担。 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 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