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件不可特别授权,只能一般代理。理由是离婚案件涉及人身权利的处分,对于人身关系的处分,代理人不得直接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另外,离婚诉讼当事人必须要出庭,如当事人确实无法出庭的,例如,身染疾病,或不方便亲自到庭的,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离婚案件委托代理人的特殊规定: 在特殊情况下,我国的法律要求就算聘请了委托了代理人还是要出庭应诉,这种案件就是离婚案件。离婚是一个非常个人的问题,一方面可以让法官可以了解事实的真相如何,另外在法官的调解下有可能和解。 例外,有委托代理人的当事人可以不出庭。“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不能够表达意志的比如聋哑人,精神有障碍的人,植物人。对不能够表达意志的人,还可以进行一个分类:如果这个人单单是不能用口头表达,但思维清晰能够用书写的方法书写意志,法庭就要求;需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可以不出庭的。如果这个人口头无法表达意志同时也丧失了书写表达意志,就只能由他的代理人代为出庭应诉。 如果一个案件,这个离婚案件的被告能够表达意志却不出庭,法院对这个不出庭的当事人进行拘传,甚至拘留,处罚。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