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司法拍卖可以后悔。但是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会导致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由其承担、二次拍卖价款如果低于原拍卖价格的差价由其填补以及不得再次参与本物品的竞买。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的工作。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