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个小孩如何分摊?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双方有三个孩子的抚养费分摊问题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如果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以请求减免。减免情形包括长期疾病、丧失劳动能力、被监禁劳动改造等。再婚时,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也可减免。继父或继母不愿意承担时,生父或生母仍需继续支付抚养费。 法律分析 一、三个小孩离婚如何分摊抚养费 1、夫妻双方有三个孩子的,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给付问题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可减免子女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父母给付子女抚养费既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父母的实际负担能力。当一方确实无力按照判决或者协议给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减免。抚养费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减免费用的,人民法院作为新案件处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可以请求减免抚养费; (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分摊问题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对于有减免抚养费需求的情形,如长期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被监禁等,一方可以请求减免或免除抚养费。当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并有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教育费时,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然而,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母仍需继续承担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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