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项批复过期了咋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立项手续失效前项目未开工的,如仍需实施,可在立项手续失效前到原批准机关申请延期。如果立项手续失效前未申请延期,项目还需实施的,需重新办理立项手续。 指成立项目,执行实施。特别是大中型创业项目或行政收费项目,要列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项目通过项目实施组织决策者申请,得到政府发改委部门的审议批准,并列入项目实施组织或者政府计划的过程叫发改委立项。立项分类:鼓励类、许可类、限制类,分别对应的报批程序为备案制、核准制、审批制。报批程序结束即为项目立项完成。申请项目的立项时,应将立项文件递交给项目的有关审批部门。立项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前所涉及的各种由文字、图纸、图片、表格、电子数据组成的材料。不同项目、不同的审批部门、不同的审批程序所要求的立项文件是各有不同的。 立项批文一般在文件上有明确的有效期,在这个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批文长期有效。如在有效期内不能开工建设,但还要继续实施的,应在到期前一个月到立项审批部门申请延期。如果在有效期内不开工,到期前也未申请延期的,到期后批文就作废了,要是还要继续实施的话需要重新办理立项手续,不能申请延期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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