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项目法人如何成立 |
释义 | 法律分析:由原有企业负责建设的基建大中型项目,需新设立子公司的,要重新设立项目法人,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只设分公司或分厂的,原企业法人即是项目法人。项目法人以国有独资公司形式存在的,则要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投资方负责组建。项目法人是国有控股或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则要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法律依据:《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法人的行为,明确其责、权、利,提高投资效益,依《公司法》 ,特制定本规定。《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 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人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项H法人可按《公司法》 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 第三条 实行项日法人责任制,由项日法人对项日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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