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
释义 | 据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为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需求, 将于2021年3月22日起在常州市区和武进区(含常州经济开发区)开办“公转商”补息贷款 (以下简称“公转商”贷款)。 “公转商”贷款是什么? “公转商”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与承办银行合作,对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经公积金中心和承办银行双方审批同意,由承办银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因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高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补贴给借款人的贷款方式。常州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21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前主要按贷款申请人(含2人以上)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0倍计算。根据新计算规则,两类贷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按申请人余额之和20倍计算贷款额度。一类是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借款申请人贷款前需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至少有一人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另一类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类保障性住房,借款申请人无论有无使用记录,贷款前连续缴存满6个月即可。不符合20倍计算规则条件的,均按符合条件贷款申请人公积金余额之和6倍计算贷款额度。原“有过使用记录按余额10倍计算贷款额度”的计算规则不再执行。“使用记录”是指贷款记录、购房提取记录、还贷提取记录。其中,提取记录仅指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记录,其他类提取记录(如租房提取、重大疾病提取等)不属于购房类提取记录,不影响贷款额度计算。新政取消贷款额度保底照顾政策,即原贷款额度放宽至“1人18万、2人36万”照顾政策不再执行。对创新创业类人才和现役军人配偶,无购房类公积金使用记录的,贷款额度仍放宽至60万元。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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