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因疫情影响延期交房不违约,顺延时间以一级响应起止时间为准。因受疫情影响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能按期竣工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可依法将竣工时间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起止时间为准,不计违约责任。 因开发商开发楼盘的工地人员出现新冠肺炎确 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并导致工地现场封闭、工人隔离、停止施工的,应当认定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开发商可在相应的延误期内免责。但开发商应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因其未及时通知购房者而导致损失扩大的部分不能免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