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工伤导致我无法再继续从事原工作,如何申请转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老年、病残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应当先由原工作企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残疾程度,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若职工的劳动能力减少,需要安排更换工种或工作岗位的,应当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安排更换工种或工作岗位或者提供就业帮扶。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老年、病残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应当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残疾程度,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若职工的劳动能力减少,需要安排更换工种或工作岗位的,应当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安排更换工种或工作岗位或者提供就业帮扶。” 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社会保险经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总结:因工致残、老年、病残不能从事原工作的职工,可以通过向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更换工种或工作岗位或者提供就业帮扶。同时,用人单位应该依照国家规定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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