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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桂林防疫政策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
    一、中高风险地区(按照当地公布的区域范围)来(返)桂人员执行以下防控措施 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往前14天的来(返)桂人员,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达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一)抵桂林不足7天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二)抵桂林超过7天但不足14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三)抵桂林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来返桂林人员执行以下防控措施 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往前14天的来(返)桂人员,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达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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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21: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