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起诉离婚丈夫不肯离怎么办 |
释义 | 妻子去法院起诉离婚,丈夫不同意的,妻子应当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能够提供的,法院会准予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重要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满足这一条件,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离婚诉讼期间男方到女方家抢人 离婚诉讼期间男方到女方家抢人,女方应当搜集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 妻子起诉离婚后,只要能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即使丈夫不离,人民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男人出轨了,但是男人又不想离婚,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丈夫不仅外遇还不同意离婚的,那么妻子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让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三、婚姻中丈夫不给妻子钱怎么办 婚姻中丈夫不给妻子钱的解决方式如下: 1、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而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付给其一定扶养费的权利; 2、婚姻中丈夫有对妻子的扶养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丈夫不给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向法院起诉流程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2、人民法院不受理,说明理由;受理,进行开庭调解,审理;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对于丈夫不给钱,属于侵犯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支配权,若妻子能举证证实因该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二、婚姻中丈夫不给妻子钱,可以申请分割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总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只要是合法合理取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妻子也享有对该财产的处理权,而且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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