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 解除劳动关系 ,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 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 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4)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公司一直 没有签合同 ,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的双倍工资。公司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 失业保险金 的。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就以上纠纷,无法协商的可以提起仲裁处理! (6)《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工人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请解决社会保险登记。未解决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核定其应当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