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颁发单位是什么? |
释义 | 房产证是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的,是购房者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的证件。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和担保物权等情况。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内容应与登记簿一致。 法律分析 一、房产证是哪个部门发的 在不同地区关于房产证的发放部门是不一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二、房产证是什么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三、房地产证的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结语 房产证的发放部门因地区而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房产证是购房者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的证件,可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内容应与登记簿相一致。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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