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刑罚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不管是单处主刑或附加刑还是并处主刑和附加刑,均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实际上是两种情形: 被法院判刑的,不管是判主刑,还是附加刑,或者是缓期执行,都算是被判刑。 被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